近日,《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宣传活动在西安市浐灞湿地公园启动,活动以“依法保护湿地 共守绿水青山”为主题,提倡社会各界携手,为生态空间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今年,《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重新修订颁布。新《条例》与《湿地保护法》《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和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进行了充分衔接,重点对湿地资源管理、保护与修复、监督与保障等内容,对湿地分级管理、湿地名录、湿地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权属登记等制度和行为作出具体规定。
陕西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湿地资源类型多样。陕西湿地总面积约462.15万亩,全省已划定省级重要湿地55处,建立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16处、国家湿地公园43处,分级分类保护、多种形式互补的湿地保护模式初步形成,湿地保护状况持续向好。 (韩莹 张璐 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