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冬季,在新疆多姿多彩的湿地里,飞鸟在水面嬉戏觅食,游人在湿地公园游览观赏,感受水波荡漾、鸟鸣啾啾的美好时刻……一幅人与湿地和谐共生的图景徐徐展开。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新疆虽地处干旱地区,但得益于独特的地理自然环境,湿地资源非常丰富,湿地总面积位居全国第五。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通过加强立法、建立保障机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修复、科学监测、大力宣传等措施,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目前,新疆通过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功能不断恢复,湿地生态持续向好,已建成省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7处、国家湿地公园51处、区重要湿地8处、湿地保护小区8处,初步形成以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自治区重要湿地为主的湿地保护管理格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四级调研员严蓓蓓介绍。
湿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近年来,新疆立足湿地保护与修复长远发展,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制度建设,使湿地管理能力、生态修复、合理利用、科普宣教水平等显著提升。新疆制定了《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自治区重要湿地确认办法》《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文件,为湿地资源保护提供了制度和法律依据。各地积极采取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有害生物防治、栖息地恢复、湿地植被恢复等措施,扩大湿地面积,恢复了一批退化湿地,改善了部分湿地的生态状况。全区严格湿地资源监管,完善湿地用途管控机制,严格保护了湿地生态系统。
“近年来,新疆积极探索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国家湿地公园的数量和面积均位居全国前列。新疆出台《自治区湿地保护小区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湿地建设,充分发挥湿地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使湿地保护可持续,让人民群众共享湿地生态建设成果。”严蓓蓓说。
目前,新疆正加快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建设,推进自治区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积极申报国家重要湿地,逐步构建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全力推进湿地综合监测,为湿地资源监督管理和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监测和评价,推进自治区湿地生态监测管理平台建设,提高湿地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能力。
“十四五”期间,新疆将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补助项目和重点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湿地生态环境和多样化湿地生态产品的需要。预期目标是全区湿地得到全面保护,湿地面积总量稳定、湿地保护率稳步提升和湿地生态功能有效提升。逐步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加湿地保护面积,科学合理修复退化湿地,增强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保护管理能力,加快完善湿地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全疆重要湿地监测评价制度,积极推进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把生态文明和“大美新疆”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
到2025年,新疆湿地保有量将维持稳定,湿地保护率达到55%。通过修订完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科学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新疆将进一步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使湿地成为人与动物共享的生态福地。(尹素萍 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