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江苏省湿地保护委员会召开湿地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强调要积极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落实政府法定职责,凝聚湿地保护共识,促进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
会议提出,要采取多种措施,精心组织好湿地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从严从紧抓好湿地资源保护,正确处理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科学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落实湿地名录制度,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体系,建立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推进湿地保护行政执法。
江苏省湿地保有量4230万亩,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1处、省级以上湿地公园75处、湿地保护小区535处,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1.9%,重要或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等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庹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