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7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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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出《关于禁止猎捕野生动物的通告》,在全市禁止猎捕野生动物。
根据通告,漯河市将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均列为禁猎区,禁猎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河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间,禁猎区内禁止使用任何工具和方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及其生存环境。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