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是创新的源头活水,是改革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动力之源。
林草各项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始终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林长制改革都是在基层先行先试,再在全国逐步推开。
全国已有23个省份全部或部分推行林长制,各地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充分发挥了林长制试验田的作用,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办法。
江西抚州按照“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的任务要求,构建林区档案、林区规划、科技服务、警务服务、安全巡护为一体的“五个一”服务平台,对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实行动态化、数据化管理。浙江湖州通过实施林长制,探索了林业综合执法改革、专职护林员体系改革、狩猎枪械管制改革、林区警长体系改革。甘肃果洛在全国率先实行“草长制”,设立五级草长,形成保护、管理、修复“三位一体”的草原资源管理体制……来自基层创新的涓涓细流,汇聚成林长制全面推行的滚滚大潮。
实践充分证明,改革终究是人民的事业,改革创新最大的活力发源于基层,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是林长制落地推行的重要方法。激活改革创新活力,最大限度凝聚基层的智慧、人民的力量,才能让林长制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对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出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而并没有对怎么推行、怎么落地提出过多的具体要求,给地方留足创新空间。
全面推行林长制,要继续从鲜活的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充分尊重和发挥基层在落实林长制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不同特征和问题,分类施策;要开放包容,打破思维定式,与时俱进看问题,改革创新解决问题;要坚守底线,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解放思想,进一步防范风险、压实责任。
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制度需要不断完善。林长制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与完善,这是基于实际的方法选择, 也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全面推行林长制,只有充分调动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广泛运用,才能推动林长制全面见效、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