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2月6日讯 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关于调查处理盐城市有关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护履函﹝2021﹞6号)要求,上海专员办日前派出督查组赴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大丰区、射阳县、滨海县,对当地人民政府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案件情况开展督查。
督查组现地查看了河麂、绿头鸭等养殖现场,和当地人民政府、林业、公安等座谈并听取汇报。督查组认为盐城市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很重视,工作力度大,对无证养殖野生动物场所清理成效显著。
督查组要求,地方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明确各级政府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职责。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和执法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无证养殖行为。做好野生动物养殖场、养殖户的退养转产和后续帮扶引导工作。整合地方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各部门力量,建立协调机制,形成联动合力,全面提升对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能力。(沈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