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长治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年度案例。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全域或部分推行林长制。其中,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海南、山西、贵州等省(市)全面推开,探索了宝贵经验,显现了改革成效。
林长制是以严格保护管理森林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构建属地负责、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的长效机制。
各地林长制改革互相借鉴学习、不断扩大推开。围绕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核心,建立了从上到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总)林长的组织体系,构建了保障林长制持续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在全域范围内逐级设立林长,每一名林长和护林员都有明确责任区和工作要求,每一个山头地块都划片到相应的责任林长和护林员。将森林等资源主要指标纳入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重要依据。
在各先行省份的经验中能够看到,通过实施林长制改革,各地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实现了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了保护发展森林等资源力度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初步形成了上有书记省长整体谋划、下有基层林长护林员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初步实现了国家得生态、群众得实惠的双赢目标。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诸佛庵镇林长制改革竹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区 雷威摄
安徽林长制改革促进林业长治
2017年3月,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责任制体系,在“林”上精准发力,在“长”上履职尽责,在“制”上探索创新,形成了一套富有安徽特色的改革推进和保障体系。目前,安徽省林长制改革已成为各地学习的样本。
安徽省设立林长5.2万余名,形成省级总林长负总责、市县总林长抓指挥协调、区域性林长抓督促调度、功能区林长抓特色、乡村林长抓落地的工作格局。省委、省政府细化27个省直有关部门在林长制改革中的职责,出台优化林业发展环境22条政策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17条政策意见,省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了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加快林区道路建设、拓展林业投融资渠道、发展特色林业产业等10多个方面的配套措施,建立了林长巡林、林长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督察、考核评价、信息公开、社会监督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上下衔接、协同高效的制度保障体系。
安徽省林长制改革明确护绿、增绿、用绿、管绿、活绿5项任务,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造林绿化、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强化资源多效利用、激发林业发展动力。既围绕破解公益林生态补偿、林地流转、林权融资、社会资本投资、林区道路建设等面上“五难”问题建章立制,又聚焦全省不同区域林情特点,在皖北平原、沿淮地区、江淮分水岭、沿江地区、皖西大别山、皖南山区6个区域,建设30个示范区先行区、探索90项体制机制创新点,精准破解不同区域林业改革发展难题。
2019年,全国首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落户安徽。安徽省林长制改革入选中央深改办“十大改革案例”和中国改革2020年度十大年度案例。(章崇志)
山东林长制改革激发林业活力
2018年,山东省在日照市、临沂市和淄博市博山区试点推行林长制改革。2019年,山东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设各级林长110369名,初步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新机制。
山东省林长制改革连续3年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各市积极建立市级林长制会议、信息、督办、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省级林长带头到责任区域巡查调研,现场解决问题,推动泰山、蒙山、崂山、昆嵛山4个重要生态区域率先完成区域划界,落实管护责任。各级林长在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靠前指挥。临沂市把全市21处荒山、19条骨干道路进行绿化分工,每名市级林长带1个市直单位啃“硬骨头”,示范带动全市荒山造林6万余亩。
山东将全省森林资源全部纳入林长制管护网格,省市县分级确定重点区域。济南市8270名各级林长划片分工,2326名护林员、1641名森林消防员在岗在位,突出66个重点街镇,将林缘500米范围内墓地、坟头纳入网格监管。各市县积极探索创新,优化林业治理体系。东营市设立总森林湿地长,明确市级林长牵头负责黄河区域内重要湿地保护。临沂市组建优良乡土树种选育推广、困难立地生态修复等5支林长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创建了66处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积极构建“林长制+科技创新”融合发展体系。
林长制改革给山东带来了大变化。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责任意识增强,省级层面形成工作合力,变林业部门“独唱”为多个部门“合唱”。体制内外森林等自然资源保护发展力量得到凝聚,林业事业发展的制度机制不断优化,林业事业发展的路径通道正在拓宽,有力增进了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记者 赵坤)
海南林长制改革护森林生态
2020年,海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实施范围为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责任区域为《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划定的规划林地范围和非规划林地上的森林。全省建立了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林长制体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双林长制。
海南省林长制改革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强化对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等重点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区域的资源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加强森林经营,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创新义务植树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苗木花卉和林产品精深加工,切实提高森林经济效益,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机制,加强防扑火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控减灾,严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扩散。
海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将落实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强科技创新和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森林资源监测监管信息化水平。同时,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在森林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记者 刘倩玮)
山西林长制改革促增绿增景增收
2020年,山西省全面实施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坚持绿化彩化财化同步推进、增绿增景增收有机统一,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
山西省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任务由各级林长负责统筹协调,林长制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市、县(市、区)政府具体落实。建立省、市、县三级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山西省明确林长有严格生态保护制度、加强灾害防控力度、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提高森林质量效益、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森林资源监管等6项主要任务。各级林长重点负责抓总纲、解难题、压责任,帮助各级林草部门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统筹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各项工作。上级林长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重点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总量、增量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级林长档案动态管理,通过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各责任区域显要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全省11个市已经全部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建立市级林长组织体系,各县(区)也在积极推进。省直九大林局发挥林长制改革“先锋队”“排头兵”作用,制定落实意见,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直林局林长体系坚决护佑弥足珍贵的森林资源。(记者 景慎好 通讯员 王伟)
江西林长制改革全面见效
2018年,江西省部署在全省建立以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林长制管理机制。目前,全省共有省级林长11人、市级林长100人、县级林长1603人、乡级林长14006人、村级林长35427人。到2020年11月,全省省市县三级林长巡林4432人次,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2889个。
江西省林长制改革突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合山场、人员、资金,实现林业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组建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队伍。目前,全省整合基层监管员6725人,聘请专职护林员31814人。统筹现有生态护林员补助、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补助、村级森林防火补助等资金。目前,全省专职护林员人均年工资达14513元,较2019年提高25%。开发并推广应用江西省林长制巡护信息系统,可实时监控记录护林员巡山护林轨迹。系统投入运行以来,全省护林员巡护上报事件总数15658起,已处理办结15261起,办结率为97.5%。
为扎实推进林长制改革,江西省建立了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林制度、考核评价办法、督查督办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配套制度。在省市县三级,将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同时,将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要工作相结合,建立由10项保护性指标、3项建设性指标构成的林长制目标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及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记者 刘小虎)
重庆建立“5+1”林长制改革机制
2019年7月以来,重庆市围绕“林长”抓改革,聚焦“山上”抓提升,紧扣“基层”抓落实,初步建立起林长制责任体系、生态建设发展机制、生态破坏问题发现机制、突出问题整治机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和发展规划引领的“5+1”治理机制。
重庆市高位推动林长制试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林长,多次巡林调研督导、统筹指挥。到2020年底,15个试点区县全面搭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指挥体系,落实各级林长4885人。试点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巡林督查181人次,带动各级林长累计巡林8.55万人次。构建“四级林长+网格护林员”工作体系,定期开展综合绩效考评。全市设立林长公示牌2349块,落实网格护林员8246人。
通过林长制改革,重庆市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大力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国家储备林等重点工程,高质量推进中心城区“四山”生态修复保护和重要山脉江河两岸生态廊道建设。到2020年底,试点区县完成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营造林334万亩,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119万亩;完成违建整治9432处、拆除违建面积581.3万平方米。璧山区、巫山县、重庆高新区探索组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下沉执法人员至镇街、村居、山头。试点区县积极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方式,发展特色经果林、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山林资源增值。石柱县发展“森林人家”130余家,2020年森林旅游接待游客700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近34亿元。重庆还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手段,推行“智慧林长”App,提高山林资源监管效能。(记者 董大法)
贵州五级联动推进林长制改革
2020年,贵州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乡(镇)、 村(社区)五级林长体系,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全省通过不断创新林业发展新格局、林业发展新机制、森林资源管理方式,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贵州省林长制改革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把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措施落实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五级林长联动,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突出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促进绿色富民惠民,推动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在实施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贵州省以责任区域为依托,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以优化结构为抓手,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增效;以科学管理为支撑,建设森林资源监管体系;以林业产业为载体,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立了省、市、县、乡四级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林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搭建起部门联动平台,明确定期开展五级林长植树活动、各级林长“巡山护林”活动、设立林长制公示牌等新机制。明确建设智慧林长系统,构建贵州林业遥感数据应用平台,实现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建立以森林、草原监管系统为主体的林草数据监管平台,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技术,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方式,实现全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管理。(记者 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