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森林草原防火暨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压实森林防火监督责任,促进监督区各级政府、林业经营单位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国家林草局驻大兴安岭专员办在“清明节”期间,联合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消防支队对监督区各级单位开展“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清明节”重点防火时段,大兴安岭专员办提前组织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当前南北气候差异,派出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加格达奇、十八站、韩家园、塔河林业局、塔河航站,大兴安岭行署呼玛县、塔河县等地开展防火督查。督查组以强化宣传、加强值守、排查隐患、完善预警等为督导方向,以漏洞早发现、问题早改正为工作目标,对各级防火指挥部、祭祀执勤卡口、管护站点、加油站储油库、林区村屯周边等进行督查,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工作麻痹大意思想,促进了各地各有关单位森林防火措施落实落靠,进一步营造森林防火的高压态势,保持人为火灾零发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