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情况的公示

2024-02-05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现将通过审查的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办。

  电    话:010-84238810

  传    真:010-84239571

  电子邮件:sfabaohuchu@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邮编:100714)


  附件:1.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

     2.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图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