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现将通过审查的江苏泗洪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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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