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相关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国家级草品种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初审通过的草品种(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草品种有异议,可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提交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电话:010-84238710 010-84239847
邮箱:shchfwc@163.com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