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2年第20号)

2022-12-28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2022年第20号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增强数字政府效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行政许可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行政许可,均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我局不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保密事项除外。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4日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