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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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增强数字政府效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行政许可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行政许可,均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东北内蒙古重点林区林木采伐管理系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我局不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保密事项除外。
特此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