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1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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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临沂星豪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以及依法终止的青岛昌明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自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被注销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予以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