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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大国行动

2019-03-21   来源:《环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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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大国行动

——专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孟宪林

  野生动植物是生态平衡的基石,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在拯救濒危物种方面积极输出中国方案和智慧,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2019年1月17日,中国、俄罗斯、蒙古国签订了《白鹤研究与保护合作备忘录》,就白鹤在越冬地、栖息地、度夏地的繁殖、生存状况等全方位的保护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野生动植物是生态平衡的基石,是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先后签署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并在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等濒危物种拯救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等诸多方面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跨境保护是最符合动植物天性的,尤其是对迁徙物种。目前,除了《保护野生动物迁移物种公约》(CMS)我们尚未加入,中国已经加入了大部分的国际公约,并与多个国家签署了保护野生动物的多边、双边协定,其中有些还是中国牵头的,中国为保护全球生态文明做出重大贡献,但也面临野生动植物跨国团伙犯罪、网络交易等难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合作司司长孟宪林如是说。
  成果斐然
  《环球》杂志: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现状如何?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孟宪林:
经过多年采取加强栖息地保护、繁育放归、管理执法宣传等措施,我国亚洲象、大熊猫、藏羚羊、朱鹮、鹤类、扬子鳄、大鲵等濒危物种,以及野猪、鹿、雁鸭等一般性动物数量和分布都有所增加,大部分野生植物资源和分布处于正常状态。
  问题较大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栖息地减少和破碎化;第二,野生麝、穿山甲、高鼻羚羊、亚洲犀牛等野外种群数量比较少,有的已经野外灭绝;野生兰花等珍稀植物状况不乐观;红木类树种资源量小,主要依赖进口;第三,近海鱼类资源量下降,一些濒危物种数量也如此;内陆河流、湖泊中许多水生野生动物濒危状况明显。
  此外,亚洲象、穿山甲、高鼻羚羊、犀牛等产品走私时有发生,执法和管理任务很重。
  《环球》杂志: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性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在跨境野生动植物合作保护方面,做了哪些积极探索?
  孟宪林:
野生动植物保护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栖息地保护,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是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的重要自然区域,保护栖息地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关键,其次是打击偷猎、非法采摘等犯罪行为,最后才是一些人工繁育措施。
  为此,我国建立了大量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近年来又大力推进国家公园体系建设,其中很多都是跨境的栖息地,比如云南西双版纳野生动物走廊、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兴凯湖自然保护区等。从1978年开始实施的“三北防护林工程”,以及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一系列大工程,使得我国林草植被覆盖得到恢复和增长,也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生存繁衍条件。
  我国还和亚、非、拉、欧、美等各大洲国家进行保护地交流合作。以迁徙鸟类为例,在我们国家所有的鸟类当中,候鸟有700余种,其中20余种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0余种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些候鸟在亚洲、欧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间存在迁徙交流。为了更好地保护候鸟,我国已与日本、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协定,比如中日在黑嘴鸥、中澳在涉禽活动、中俄在勺嘴鹬等方面均有长期合作。
  我国还建立了国际和区域合作机制,例如雪豹、虎豹、大象单独物种国际会议机制,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打击非法采伐等国际机制,与国际刑警、联合国毒罪办、世界海关组织等的合作机制,与东盟、南盟、非洲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组等的合作机制,以及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联盟机制。
  《环球》杂志:我们注意到,除了保护本国野生动植物外,中国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帮助他国保护珍稀物种。
  孟宪林:
是的,我国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技术、装备、方法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已较为成熟,我们也经常将这些技术、方法、设备提供给有需要的邻国,并组织开展对亚非拉国家管理和执法人员来华培训研讨活动。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中国帮助蒙古国保护戈壁熊。戈壁熊是世界上唯一生活在沙漠地区的熊类,由于栖息地环境恶化,在世界其他地区已经绝迹,目前仅少量存活于蒙古国南部戈壁地区,是蒙古国“国熊”。当前,戈壁熊物种已处于极度濒危状态,估算仅存世20多只,且生存环境十分恶劣。
  为保护戈壁熊,中国提供无偿援助资金,从2018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戈壁熊栖息地管理和技术援助项目,包括栖息地生境质量评价研究、栖息地食用植物种群动态研究、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监测研究、戈壁熊种群数量研究、培训保护区技术和管理人员、提供保护区专用设备、野外补食等一揽子援助内容。
  《环球》杂志:近年来,中国在非洲野生动物保护,尤其是禁止象牙贸易领域,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孟宪林:
一方面,中国政府向津巴布韦、坦桑尼亚、纳米比亚、肯尼亚等多个非洲国家提供资金和越野车、皮卡、平地机、手持对讲机、太阳能移动电源、背包、睡袋、冲锋衣、帐篷、望远镜、手持GPS定位仪、柴油机水泵等设备,专门用于保护非洲野生动物资源,支持非洲国家保护管理执法,促进非洲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中国在非洲栖息地保护、繁育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如肯尼亚铁路项目中关注解决栖息地和动物保护问题等。
  中国对象牙贸易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长期对象牙加工利用实行限额、限地管理;2015年开始实施暂时禁止进口象牙制品;2016年又将禁止进口范围扩大到公约签署前所获象牙及其制品;2017年底全面禁止国内象牙商业性加工和销售,成为全球打击象牙非法贸易措施最严格的国家。为全面实施“象牙禁令”,我们联合外交、文化、海关、市场等部门多次在国内各地开展检查和宣传工作,以确保该项措施执行到位;同时,我们还赴坦桑尼亚、马拉维、莫桑比克、赞比亚、乌干达、埃塞俄比亚等13个非洲国家开展濒危物种保护宣讲会,呼吁公众远离象牙等野生动物制品非法贸易。
  加强国内外联动执法
  《环球》杂志: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国际犯罪团伙和武装组织通过掠夺地球资源获利,野生动植物的跨界保护,除了就地保护,还需要铲除野生动植物犯罪链条,这方面中国做出了什么努力?如何搭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执法打击国际合作平台?
  孟宪林:
首先要指出,野生动植物犯罪问题是否愈演愈烈、规模扩大、数量升级?这个还没有全面深入的研究、没有权威的结论。全球人口增长、人类活动加剧,导致大量的自然环境发生改变,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丧失,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这是不争的事实。而非法猎杀、利用以及国际贸易情况既有恶化的一面(在个别地区、国家,或一些种类上),也有逐步或局部好转的一面,通过科学技术进步、大量开展人工培植繁育,许多物种资源量也在增加,很多国家及其民众的认识和行动也有很大改观。
  但这些年来,跨境团伙犯罪确实是需要国际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需要各国合作予以打击遏制。2013~2015年,中国会同东盟野生生物执法网络、南盟野生生物执法网络、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等联合组织三次跨亚非拉欧洲各国的联合执法行动——眼镜蛇行动,前后110个国家参加,开展情报交流合作,查出一大批非法猎杀走私濒危物种案件、抓获犯罪团伙人员,展示了各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协作执法的意愿和行动,在国际上产生很好的反响,增强了国际信心。中国作为重要组织方、参与方,发挥了积极和主导作用。特别是中国海关缉私部门派遣专门小组到肯尼亚抓获惯犯,并解押回国,开辟野生动植物领域执法国际合作先例。
  在打击野生动植物犯罪上,中国会一如既往加强国内执法,包括野外栖息地、运输、加工、利用、销售等各领域的执法,通过部门单位职能分工日常执法,和组织集中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国际联合执法,特别是与周边国家边境地区执法,与非洲等特定区域围绕重点物种开展执法,加强口岸监管,以及网络、快递等领域的执法,重点打击团伙犯罪活动。未来中国还要积极参加国际或区域联合执法行动,扩大国际执法合作范围领域。
  此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举办“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活动、口岸宣传以及海外宣教等活动,提升公众包括海外人员的认知,包括对法律、规定、生态生物学意义的认知等,从而使更多的人加入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列中来。
  《环球》杂志:中国在野生动植物跨境保护上还面临哪些问题和挑战?
  孟宪林:
中国人口众多、国境线长、周边国家国情社情复杂,出入境旅游人员和务工人员多、海外生活人员多、外国来华人员多、经贸人文活动多,通讯和运输工具多样化、快捷化,无论是野生动植物就地保护,还是控制跨国非法贸易,都存在很大工作难度。
  近年来,外来物种入侵带来的生态破坏也很严重,对我国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外来草本和藤本植物。例如“北美一枝花”,繁殖能力、扩展能力都极强,对本土物种影响很大;还有薇甘菊,是一种藤本植物,它会攀附乔木或者灌木植物,直至被攀附的乔木或灌木死去。
  兼顾保护和发展
  《环球》杂志:近年来,中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或媒体指责是最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国,你怎么看待这种说法?
  孟宪林:
这种说法不正确,也不专业。
  比如有人说中国人吃鱼翅,导致有些鲨鱼种群的减幅高达99%,甚至完全消失。但实际上,鲨鱼有400多种,其中,经常被捕捞利用的有上百种。利用鲨鱼的国家很多,比如欧美等国就用鲨鱼皮制成皮革,将鲨鱼肉制成罐头或作为三明治主料,用鲨鱼脑垂体制作免疫血清,将鲨鱼软骨组织制成软骨素,从鲨鱼肝脏中提取鱼肝油……在欧洲,鼠鲨(又名大西洋鲭鲨)三明治售价远远高于牛肉三明治;在美国,鲨鱼肝油作为品质最高端的鱼肝油,被高价售卖到世界各地。事实上,西方国家对鲨鱼捕捞和利用量不见得比亚洲以及中国少。
  中国近海一直不存在规模化的鲨鱼渔业,都是兼捕所得,比如捕捞金枪鱼等经济鱼类时意外捕获鲨鱼,由于鲨鱼体型巨大且攻击性强,不可能再单独放生,因此有了对鲨鱼鳍的利用。由于我国“三公消费”限制政策的有效执行,以及政府保护鲨鱼资源的号召,近年来鱼翅的消费量直线下降,鲨鱼鳍加工目前保有量不足过去年份的30%,但国际上鲨鱼的捕捞和利用量并没有因此大幅下降。因此,全球鲨鱼数量和种群减少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导致的,过去这方面舆论说法有误导。我认为对鲨鱼最好的保护控制是规范渔业捕捞方式,特别是改变西方主导的围网和拖网的捕捞方式(因为鲨鱼主要以兼捕方式被捕捞),以减少对鲨鱼资源过度利用。
  此外,我还想指出,非法猎杀和非法贸易不仅仅是消费国的问题,很多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是当地人为了从中获取利益,解决生存问题,或者源于人兽冲突。像前面提到的象牙贸易,中东部非洲和南部非洲各国之间的争议也非常大,有强调单纯保护、禁止任何利用的,也有强调保护和合理利用兼顾的,每个国家的实践和成效也不尽相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既要大力加强大象相关保护措施,同时还要注意提升当地居民生计水平,综合施策,这样保护工作才能更为有效。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是一个链条,相互间有着紧密联系,资源国、沿途中转国、消费国几个方面都要采取行动,解决各部分和环节的问题和症结,国际保护机构和组织也要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做好引导等相应工作,大家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环球》杂志:正如你所说,由于全球各国对野生动植物规定不同,重视不一,也成为执法一大难点盲点。对此你有何建议?
  孟宪林:
我简单说个例子,上世纪70年代是非洲白犀牛数量最少的时候,当时南非和肯尼亚分别有一千头左右,当时南非除了建立保护区、打击偷猎外,还采取了鼓励农场主进行养殖和散放(基本是野生状态)、允许游客参观和补饲等措施,使得其白犀牛种群数量开始增长。当达到两千头时,国家拿出一定指标,允许对老弱病残的个体进行国际狩猎,所得的丰厚收入一部分用于犀牛保护,一部分补贴当地居民的民生。当犀牛数量更多时,还允许出口到其他国家的野生动物园。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发展,南非的白犀牛从一千多头发展到今天的两万头,而且每年还在不断增多。
  肯尼亚则是采取加强保护地管理,只允许游客远远观看,没有任何人为的干预措施,更不允许国际狩猎或其他经营活动,但多年下来,肯尼亚的白犀牛数量勉强维持在700头左右。可以看出,两种管理措施和模式,结果完全不同。现在整个非洲白犀牛有24000~25000头,得益于南非的保护和经营模式。
  因此,野生动植物保护需要各个国家、国际机构同心协力,特别是原产国、中转国、消费国各方都要重视,通过严格法规、加强执法、宣传教育、解决民生替代产业等综合施策,争取改变现状,实现可持续发展。
  《环球》杂志:“野生动植物卫士奖”等活动对于中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相关领域的国际合作的意义和作用在哪?未来要扩大其影响力,可在哪些方面着手?
  孟宪林:
活动至少有三方面效果:一是对保护管理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是正面激励肯定,必将激发他们继续努力、再接再厉、做出更大成绩;二是在全社会弘扬保护爱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发挥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推进了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对非法活动、不法人员也有教育和震慑作用。
  未来,要对“卫士奖”的评选和宣传活动予以巩固、完善、提高,继续推进、坚持举办,完善丰富内容、组织方式、精益求精,久久为功;要注意提高社会参与度,提高典型事例的认可度,以及后续社会对成果的运用等。(赵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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