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走进直播间”解读《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

2013-05-30   来源: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30日讯  5月23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高士武等应首都之窗网站“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邀请,与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所所长崔丽娟一起“走进直播间”,对在5月1日开始施行的《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进行了全面解读。
  本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主题为“呵护湿地,共建美丽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有关领导及专家对北京市湿地资源、湿地保护条例起草情况及主要制度设定、“十二五”期间及今年的主要工作等市民、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一作了详细解答。高士武表示,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不执行等于一纸空文,就没有生命力。《条例》的执行将是今后重要的工作,市园林绿化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更好地指导今后湿地保护工作,对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予以落实。让我们共同保护湿地,共同享受自然生态。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已于2012年12月27日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条例》历史性地将湿地资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首次实现了湿地保护有法可依,跨越性地拓展了园林绿化生态建设领域。《条例》既注重权责分工,强化行业管理,又联系实际,促进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既注重惩戒制度的设定,又注意调动公众参与保护积极性;既注重保持法制统一原则,又结合实际凸显地方特色。《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园林绿化法制建设上的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和深远的现实和战略意义。(宋涛)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