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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解读

2021-07-27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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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提出各地各单位要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确保调查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导则》分为8个部分,明确提出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统一调查监测质量管理方式、流程和要求,规范质量控制方法、检验技术和评价指标,防范弄虚作假和成果质量问题,完善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持续提升调查监测成果质量,满足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创新质量管理理念和质量控制方法,综合运用现代空间信息等技术手段,减少人为主观因素对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影响。

  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导则》的起草充分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突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覆盖调查监测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机制,明确设计质量管理、作业质量控制、过程质量巡查、成果质量验收、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举措。二是坚持调查监测统一管理。全部调查评价监测工作实行统一的质量管理方式,注重调查监测主要口径统一,在设计阶段解决好“口径、手段、方法统一”这一基础性问题,即要保证调查监测口径统一、分类指标清晰、技术方法科学、质量要求明确。三是坚持在“保真”上下功夫。围绕保障调查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明确划分调查监测质量责任,健全完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问题防范、质量追溯和质量责任追究机制。四是坚持突出最广泛的适用性。尽可能吸收各类调查监测现行质量管理要求及质量技术标准等,按照“共性要求、普遍适用”原则,提出最广泛适用的质量管理要求和具体举措。

  该负责人强调,建设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质量管理,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调查监测工作“六统一”组织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实现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确保调查监测成果质量的关键。《导则》的印发实施迈出了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第一步”,奠定了调查监测统一质量管理的制度基础。《导则》侧重提出原则性、导向性要求,待试行实践后再总结并适时修订上升为规范性文件。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将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区调查监测实际,逐步推进《导则》规定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落地,确保在2023年建设形成完整的调查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相关链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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