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5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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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10月25日讯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立法工作规定》,以进一步规范林草立法工作,保证立法质量,规定包括:总则,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审查和报送,征求意见的办理与协调,解释和修改、废止,翻译、汇编,主要立法技术规范等八个部分,共60条。
相关链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立法工作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