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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林长制条例》立法调研组到滁州市调研

2021-03-09   来源:安徽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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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3月9日讯  3月2日至3日,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省林业局巡视员张新法率调研组到滁州市调研林长制运行和林长履职情况,并就《安徽省林长制条例》进一步征求意见。滁州市副市长、市级副总林长陆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主任谭启源,市林业局局长李继宏,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凤阳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滁州市林长制运行情况汇报,与市级林长及有关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进行了交流访谈,了解了林长和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市级林长和有关部门从工作实际出发,就《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基本原则、各级林长职责、考核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随后,调研组到凤阳县实地调研林长责任区域,走访基层干部群众和相关人员,现场考察了凤阳县金山省级林业示范区建设情况,充分肯定了凤阳县把植树造林与林业生态产业有机衔接起来,通过引进来、走出去战略,示范辐射,开辟出一条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新路子。

  调研组还在凤阳县召开了县级座谈会,与县、乡、村三级林长以及承包户、有关林场和林业企业代表进行访谈,并征求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安徽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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