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将制定自然保护地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统筹谋划国家公园法与自然保护地法制定工作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立法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加以推进。研究确定了“两法+两条例+N办法”的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框架,构建形成以《自然保护地法》为基本法律,《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支撑,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确定了《自然保护地法》与《国家公园法》同步推进的原则。我局将“《自然保护地法》制定”列为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二档立法项目,列为2021年度一档立法项目。为加快自然保护地立法进程,我局多次与全国人大沟通并汇报立法情况。2021年2月,全国人大环资委第三十次全体会议听取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3月1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自然保护地立法的意见,我局建议将《自然保护地法》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牵头制定。
二、关于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和创新重要法律机制问题
我局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法》制定工作,组织起草了《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初稿)。2019年,委托清华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承担自然保护地立法体系研究项目,并起草《自然保护地法》草案(专家建议稿)。2020年底,由《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初稿)与《自然保护地法》草案(专家建议稿)研究合并形成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第二稿),发送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目前,我局正在梳理、研究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对您提出的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创新重要法律机制等建议将予以充分吸纳,并组织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力争年底形成较为成熟的《自然保护地法》草案,争取《自然保护地法》尽早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