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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油用牡丹和文冠果产业助推中国扶贫的提案”复文(2017年第3856号)

2017-09-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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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提高认识,扩大宣传,……落实中央领导有关指示精神问题
  当前,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已经达到3100多万吨,居世界第1位,国产原料生产的食用植物油总产量为1110万吨,对外依存度达64.2%。为提高食用植物油供给能力,201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将油用牡丹、文冠果两个木本油料树种列入重点发展的11个树种之一,要求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通过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形式,倡导消费者合理用油和科学用油,促进形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我局通过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新华网、中国绿色时报等多种形式的主流媒体对木本油料产业在维护国家粮油安全、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以及健康养生等方面进行了大力宣传科普,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消费者认识和关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同时,“通过采取林业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列车行”、“赶科技大集”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培训,使更多的人们认识到木本油料的多重效益,提高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展油用牡丹和文冠果等木本油料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和参与的氛围。
  二、关于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问题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油用牡丹、文冠果产业发展的批示精神,我局会同财政部进行了积极研究,财政部胡静林副部长专门召开座谈会议,听取相关专家和企业关于发展油用牡丹、文冠果产业的意见,财政部和我局赴甘肃、山东等省开展了专题调研,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研究,提出了支持油用牡丹和文冠果产业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加快油用牡丹和文冠果产业发展,我局会同财政部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助,对油用牡丹、文冠果木本油料良种培育、造林、抚育等给予补助,扩大种植面积,提高质量;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开展高标准油用牡丹产业发展试点,2016安排中央财政资金7200万元;组织开展了油用牡丹等相关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油用牡丹资源调查;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不再限制生态林的比例,并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进行倾斜,同时结合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积极鼓励贫困群众营造具有经济价值的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协调国家粮食局油脂标准委员会开展了油用牡丹等相关木本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的制定等方面的工作;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年)》(规山函〔2016〕267号),明确未来3年将突出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委托我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开展了《我国油用牡丹产业发展课题研究》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财政鼓励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相关产业发展基金,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继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油用牡丹、文冠果产业发展。
  三、关于强化措施,提高政府的服务职能问题
  我局将结合中央财政林业补助政策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加强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优良种苗、生产管理、技术支撑、标准化栽培、加工利用方面的投入,并通过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积极支持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的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原则上单个项目中央财政投资不低于200万元,总投资不低于560万元,亩投入标准不低于5000元,加大林间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油用牡丹、文冠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支持地方大力发展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关于充分发挥油用牡丹和文冠果在中国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问题
  油用牡丹与文冠果套种,对于提高林地使用效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防止水土流失、提高单位面积的油料产出以及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都具有很好的作用。下一步,我局将通过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林业科技项目资金,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油用牡丹和文冠果套种模式,提高这一产业的综合效益,特别是按照《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5〕150号),加大贫困地区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力度。目前,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财政支农资金都可以扶持油用牡丹、文冠果产业,相关资金审批权限已下放地方,按照扶贫开发“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要求,地方可根据当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自主支持油用牡丹、文冠果产业发展。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继续完善对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规划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到2020年发展2亿亩木本油料的目标顺利完成。
  五、关于加强科研、规划、机构等方面建设问题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要求,科技部将结合中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对木本油料优良品种选育、栽培技术、深加工技术等科技问题给予支持,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专项,突破制约林业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的重大技术瓶颈,保障木材供给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继续实施“林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行动”,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健全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推进林业科技创新创业,推进科技扶贫精准脱贫。我局也将尽快研究编制完成油用牡丹、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按照社会团体分类标准,中国牡丹产业协会属于全国性行业协会,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中办发〔2015〕39号),提出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法直接登记。目前,民政部正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制定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认定标准等相关配套政策,申请新成立行业协会和已受理尚未审批的行业协会商会均暂停办理。建议发起人待《条例》修订出台后,按照行政法规和有关标准规定的条件再依法申请登记,我局也将协调民政部做好登记相关的服务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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