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珍稀濒危植物价值评估体系
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生动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部署,强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保护,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推进。
我局作为野生植物主管部门之一,高度重视野生植物保护,积极组织筹建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建立珍稀濒危野生植物价值评估体系。2021年,编制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方案》。2022年5月,正式批准筹建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发通知公开征集标委会委员候选人。7月印发《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标准体系》,将建立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标准作为标委会加快建立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标准体系的重点工作之一。
二、明确野生植物评估范围
我国是野生植物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高等植物多达3.7万余种,其中特有种约占50%。我国对野生植物采取分级分类的保护管理方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重点保护对象,将会优先考虑纳入评估范围,对CITES附录植物等其他濒危植物,将根据保护管理的优先等级逐步纳入。
古树名木保护和珍稀野生植物保护既相关联又有区别,古树名木保护重点体现历史人文价值,珍稀野生植物更加体现生物遗传属性,二者分属于不同的价值体系,分别构建价值评估体系会更为合适。
三、确定野生植物评估价值标准
目前,我局正会同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组织编制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其中,针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导致的林木资源、古树名木损害的价值量化方法将做具体规定,为开展森林及其生物多样性损害评估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将充分发挥野生植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公开征集并积极组织相关专家起草濒危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标准,届时会充分考虑您的意见,编制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野生植物价值评估标准,建立健全野生植物保护领域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