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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贺狼缺口”生态廊道建设的提案”复文(2022年第01965号(资源环境类144号))

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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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将“贺狼缺口”地区生态安全廊道建设纳入“双重”规划专项规划

  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编制印发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已将“贺狼缺口”地区有关县(区、旗)纳入了规划范围,布局了库布其—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项目和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启动实施库布其—毛乌素沙漠沙化地综合防治项目和内蒙古西部荒漠综合治理项目,批复总投资分别为5亿元和5.5亿元。其中,2022年度分别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亿元和3亿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着力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继续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结合以上规划,加大对“贺狼缺口”地区生态安全廊道建设支持。

  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晰了参与程序,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含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系统保护等,并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明确了相关支持政策。

  三、加大对“贺狼缺口”地区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2022年,我局也先后发布了《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国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在保护修复荒漠生态系统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合理适度利用沙区资源,适度有序发展节水型种植业、循环用水型加工业等沙产业,并将位于“贺狼缺口”地区的乌兰布和沙漠纳入了干旱沙地特色生物资源开发示范区,鼓励和支持推进沙生植物资源产业化开发,收集、保存特色沙生植物种质资源,研发、生产药食同源高端产品,拓展产业链条,实现产业适度集聚。同时,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包括“贺狼缺口”地区在内的荒漠生态保护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和沙产业发展指南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在“贺狼缺口”地区的适宜区域发展生态产业。按照国家绿色能源发展要求,继续做好支持在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区科学有序开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基地建设和荒漠生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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