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土地沙化严重,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高度重视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建设,相继将其纳入了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范围。仅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到目前已累计安排内蒙古林业建设任务7295万亩。这些工程的实施,加快了内蒙古自治区沙化土地治理步伐,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林草植被快速恢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促进了农牧民增收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一、关于启动防沙治沙专项治理工程问题
加强呼伦贝尔、科尔沁、毛乌素、乌兰布和等沙地(漠)治理工作十分必要。近年来,国家通过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建设等重点工程和项目对上述区域给予了重点支持,加快了重点区域防沙治沙步伐。现阶段实施的各项重点工程和项目均包含了上述重点区域,为避免专项交叉,现阶段宜按照目前的防沙治沙支持体系,通过现有各项工程和项目加大对防沙治沙的治理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现有工程和项目的实施,继续加大对内蒙古重点地区防沙治沙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加大现有工程投资项目支持力度问题
目前,受限于国家整体投资规模,京津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确实存在规划投资到位率低的问题。2016年,国家已提高了单位面积营造林补助标准,根据林业生产资料以及劳动力价格上涨的有关情况,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标准由每亩400元提高到500元,造灌木林由每亩120元提高到240元,封山育林由每亩70元提高到100元,飞播造林由每亩120元提高到160元。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财力可能,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尽可能加大对重点工程的投资力度,争取如期完成各项重点工程规划确定的目标。同时,进一步研究建立造林补助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加快防沙治沙工作的步伐。
三、关于加大灌木林平茬复壮项目治理力度问题
开展灌木林平茬复壮,既可促进灌木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又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2016年,我局在内蒙古、陕西和宁夏开展了灌木平茬复壮试点,中央财政通过森林抚育补助安排了200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2017年,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等部门,继续支持内蒙古开展灌木林平茬复壮工作。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可统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对符合条件的灌木林开展平茬复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