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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在重庆建设力度的建议”复文(2018年第1103号)

2018-09-1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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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批准重庆市2018-2020年实施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100万亩问题

  1989年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大力植树造林,工程区森林面积大幅度增加,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工程建设对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贫致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重要。2013年,我局批复实施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巩固前期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功能等建设任务。我局一直高度重视重庆市的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实施人工造乔木林4万亩,为恢复长江重庆段的生态植被、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规划》实施,加快长江两岸植树造林步伐,对于重庆市符合条件的区域,商相关部门给予积极支持。

  二、关于将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人工造林及低效林改造中央预算投资标准提高到每亩1000元以上问题

  随着长江流域防护林建设的持续开展,受营造林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和劳动力、苗木、油料等生产资料价格的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营造林成本持续上升。对此,国家高度重视,初步建立了营造林中央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从2016年起,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贴标准由每亩300元提高到500元,封山育林由每亩70元提高到10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67%和43%。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经济发展、中央财力、生态建设进展等情况,积极研究加大生态工程建设的相关支持政策。同时,我局建议有关地方积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增加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投入;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保护与建设领域。相信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通过持之以恒地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一定会建成为长江流域结构稳定、功能完备的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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