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建议对恢复小兴安岭地带性顶级群落、建立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建设性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我局高度重视包括小兴安岭阔叶红松林在内的森林资源保护与恢复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大森林经营工作力度,促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针对恢复与重建小兴安岭阔叶红松林,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明确目标途径。2016年,我局印发了《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小兴安岭纳入东北中温带针阔混交林经营区,作为全国8个森林经营区之一,并将“精准提升红松阔叶林等林分质量”作为该经营区的主要经营方向之一。在经营策略上,《规划》明确提出,小兴安岭区域采取保护经营作业法,封禁管护包括阔叶红松林在内的原生森林植被;重点国有林区,采取群团状择伐等作业法,实施“栽针补阔”措施,培育异龄复层混交林;对红松等乡土针叶树种,采取带状渐伐、群团状择伐和单株木择伐等精细化作业法,培育以珍贵树种和优质大径材为主的多功能兼用林。《规划》印发后,我局指导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编制了《黑龙江省重点国有林区2016-2050年森林经营规划》,划分了小兴安岭北部和南部两个经营亚区,把恢复地带性顶级群落——红松阔叶混交林作为主要经营目标。2017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将包括小兴安岭地区的龙江森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纳入了“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示范项目范围。
二是落实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国务院批准的《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针对部分林区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较低、目的树种较少、林分结构单一、林地生产力低下的情况,将森林改造培育作为重要建设任务之一。尤其是针对小兴安岭地区的林分和自然生态群落状况,提出了恢复红松阔叶混交地带性顶级群落的建设目标,明确了补植补造、改造培育等具体措施,把森林改培作为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点内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积极支持。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确定的国有林管护、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以及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林采伐给予补助。同时,中央财政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对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等森林资源培育相关活动进行补助,保障小兴安岭阔叶红松林资源的保护与恢复。
三是开展森林经营示范,强化科技支撑。为探索中国特色森林经营道路,研究提出我国主要森林类型经营模式,我局于2012年启动了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在小兴安岭地区,确定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丹清河实验林场为样板基地,重点探索地带性顶级群落阔叶红松林的恢复与重建技术。经过6年建设,已经总结形成了蒙古栎低效林提质转化红松大径用材林经营、人工落叶松林近自然化改造阔叶红松林经营、阔叶退化次生林近自然化改造阔叶红松林等多种经营示范模式,经营技术在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得到了推广。同时,我局高度重视森林经营人才培训工作,自2013年起连续6年在全国举办了20多期森林经营管理技术研修及师资班,为全国及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培养了一批懂技术、懂管理的森林经营专业人才,推进森林科学经营。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实施“抢救性实施小兴安岭阔叶红松林恢复与重建工程项目”,特别是“工程实施范围应由点到面逐步推进,通过小尺度范围的课题示范试点,到中尺度的建设工程试点,最后再形成大尺度范围的项目全面实施”的路径设计,我局通过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和《规划》等抓手,正在有序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通过现有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统筹加大对小兴安岭地区森林经营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落实地方投入责任,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撑,积极支持小兴安岭阔叶红松林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加快构筑小兴安岭地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