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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健康发展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9177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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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加快完善碳汇交易市场规则,尽快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办法的问题

  2012年,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资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截至2021年4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量约2.9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24.35亿元。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下一步,我局将抓紧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有利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专门方法学,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鼓励高碳行业积极减排的同时,支持包括林业碳汇在内的低碳零碳项目发展。

  二、关于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汇交易市场的问题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技术规范,加强对地方碳排放配额分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的监督管理,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推动碳排入权交易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鼓励高碳行业积极减排的同时,支持包括林业碳汇在内的低碳零碳项目发展。

  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立法的问题

  2021年5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1年度立法计划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列入今年拟制定行政法规计划。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在网上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意见,今年5月,司法部第二次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正在积极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立法进程。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推动在条例修订制定过程中明确林业碳汇交易管理细则,加快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工作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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