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林业总产值已达5.4万亿元,林业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中央财政对林业建设投入规模继续扩大,中央林业投入1071亿元,全国共完成林业投资1503亿元。落实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补助资金15.2亿元、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36.3亿元。提高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标准。林业工作的重点也逐步从发展传统产业转向生态建设,林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愈加突出。
一、关于将林产加工企业纳入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补助范围的问题
我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推动落实技改资金,联合组织实施技改专项。围绕落实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工业转型升级规划,把林业加工纳入技术改造支持重点。2009年以来,安排包括林纸一体化、林间生物利用、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技术改造项目341项,共计下达专项资金约9.7亿元,对促进林业加工行业技术进步、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竞争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关于适当提高国家林业贷款贴息补助比率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开。银行业按照收益覆盖风险成本的原则自主对客户的贷款利率水平进行考虑。我局将综合考虑贷款利率变化情况、国家财力状况等因素,在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时认真研究。
三、关于加大林业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林业发展的政策。2009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监会 保监会 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积极推进开展集体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2013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3〕78号),明确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挥中长期资金来源优势,扩大林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等重点领域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的创新开发。截至2014年底,金融机构涉林贷款余额2020.3亿元,同比增长11.42%,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51.1亿元,同比增长19.6%,当年新增106.7亿元。
四、关于将造林企业纳入造林补贴范围的问题
为推进造林绿化进程,2012年中央财政正式建立了造林补贴制度。考虑到中央财政安排的造林补贴具有补助性质,主要是调动造林主体造林的积极性,不是对造林费用的全额补贴,因此暂不宜提高补贴标准。关于放宽政策覆盖面,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
我局将与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林权确权评估、流转等配套政策,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不同林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发展特点,创新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满足林农、林场、林企等不同林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