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管护是林业生态建设最基础的工作,管护用房是国有林区(场)护林员在开展森林管护工作中必需的基础设施。随着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和国有林区(场)改革深入推进,森林管护用房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管护装备落后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国家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推进国有林区(场)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中发〔2015〕6号)中也明确要求:“加大对林场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2016年,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管护站点用房调查摸底的通知》(办规字〔2016〕81号),对各地管护站点用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统计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函〔2017〕49号),将国有林场管护用房纳入调查范围,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在此基础上,我局编制了《国有林区(林场)管护用房建设试点方案(2017—2019年)》,并将江西省作为重点优先纳入试点方案。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管护用房试点的投资政策;同时,综合考虑政策平衡、衔接,资金筹措能力等因素,深入研究将管护用房建设纳入林业棚户区改造实施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届时,对江西省管护用房建设给予统筹支持。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点建设一直是中央森林保护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下一步,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投资安排中,我局将继续向基层一线管护站点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