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位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是黄河、长江、澜沧江的发源地,它提供长江25%、黄河49%和澜沧江15%的水量,被誉为“三江源”、“江河源头”和“中华水塔”。黄河在青海省的流域面积达15.23万平方公里,流经长度占黄河总长的31%。根据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青海省现有荒漠化土地19.03万平方公里,占青海省国土面积的26.5%。加强青海省荒漠化防治工作,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要水源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加大对青海省荒漠化防治投入和提高补助标准问题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青海省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积极支持青海省开展造林、森林抚育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等工作。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青海省规模化防沙治沙试点资金 1.5亿元,我局将指导青海省做好规模化防沙治沙相关工作。青海省可结合本省实际,按规定统筹考虑本省荒漠化土地治理。此外,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等法律规定,中央财政在安排转移支付资金时,未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青海省林业草原生态建设。2016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将营造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调高到了人工造乔木林每亩500元,灌木林每亩240,封山(沙)育林每亩100元,飞播造林每亩160元,退化林分修复每亩500元,工程固沙每亩500-1000元。“十四五”期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国造林种草综合成本,国家财力状况、生态建设进度等因素,落实工程造林种草中央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积极研究差别化的造林种草投入扶持政策。
二、关于支持柴达木盆地百万亩防沙治沙林基地和环龙羊峡百万亩水土保持林基地两个项目建设,并谋划启动区域性重大防沙治沙专项工程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和我局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中,提出了大力实施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工程,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取乔灌草结合的生物措施及沙障等工程措施促进防沙固沙及水土保持。建议青海省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编制好《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及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柴达木盆地百万亩防沙治沙林和龙羊峡百万亩水土保持林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内容。同时,我局将通过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退耕还林等现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对青海省荒漠化防治工作予以支持。
三、关于加强技术指导服务问题
我局先后将青海省的贵南县、都兰县、共和县、海晏县、格尔木市等5县市纳入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范围,并每年安排青海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专项投资300-400万元,鼓励地方在政策、技术、综合治理模式和沙产业发展方面探索经验和路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依托林草行业各级业务、科研、规划部门力量,为青海省提供荒漠化土地治理技术指导服务,重点扶持先进经验、治理模式、技术攻关等,指导青海省搞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荒漠化、沙化土地现状和动态变化趋势。
四、关于加大对沙产业特别是枸杞产业扶持力度问题
我局充分利用沙区光热资源充足,物种资源多样,土地资源广阔的优势,把防沙治沙同发展沙区特色经济、促进农民脱贫增收有机结合。为促进沙区产业的健康发展,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国沙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5年),将枸杞作为沙产业发展的重要灌木树种,充分发挥枸杞在防治荒漠化中的作用。同时,青海省可借助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发展枸杞等乡村特色产业:一是争取项目扶持。2020年,农村农业部和财政部通过政转移支付项目,安排财政资金50亿元,支持各地建设50个优势特色产业群,以枸杞主导的镇(乡)要积极申请项目支持。二是将枸杞纳入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7月,农村农业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农发〔2020〕4号),为青海省枸杞等特色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三是积极培育枸杞龙头企业。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认定1542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青海省已有2家从事枸杞产业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必将引领和带动当地枸杞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要创响枸杞品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从2011年首次认定以来,青海省有68个村镇获得该荣誉称号。2019年,青海省有2个乡村入选特色产品和1个能工巧匠,示范带动“乡字号”“乡土号”品牌培育。
下一步,我局和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等文件的要求,加快推动青海省荒漠化土地治理力度和乡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林草现有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青海省荒漠化防治力度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