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规划建设西双版纳亚洲象国家公园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改革任务目标,现阶段我局正组织编制《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综合评估生态重要性、面积适应性和管理可行性等各种因素,统筹研究国家公园整体布局。
亚洲象是我国Ⅰ级保护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具有极高的国际关注度和保护价值,目前在我国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等地区。西双版纳地区是我国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区域,是我国热带森林的主要分布区,是我国重要的天然物种基因库和边境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因此,我局在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的过程中,已对西双版纳区域给予充分考虑。下一步,我局将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依据确定的程序、标准和规划,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国家公园设立工作。待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后,将相关建设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积极开展亚洲象通道、研究中心、救护中心等保护设施建设。
二、关于积极解决保护与发展矛盾问题
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2020年,财政部会同我局修订完善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保护补偿等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纳入支持范围,统筹用于开展包括亚洲象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肇事补偿工作。中央财政还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国家公园补助10亿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8.4亿元、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助37.3亿元,用于国家重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等,其中,专门安排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3亿元,用于亚洲象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资金切块下达到各省(区、市),相关省份可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和自有资金加强对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及其栖息地建设等工作。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财政部统筹研究代表所提建议,继续支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调研时强调:“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战略高度总结了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的关系,为生态的保护和发展明确了方向,也成为推进生态旅游工作的根本遵循。生态旅游发展不是自然生态自然资源的简单利用,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为准则,采取生态友好方式开展的旅游方式。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加强西双版纳区域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带动社区居民增加收入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方式。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协调配合文化和旅游部等有关部门,指导西双版纳区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丰富生态旅游产品,走以生态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