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不断加大全民义务植树宣传问题
宣传是推进义务植树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我局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针,把宣传作为义务植树工作重点,在每年植树节之际,印发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义务植树宣传工作做出部署;发布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全面展示国土绿化和义务植树成效;组织中央和地方媒体,从不同角度集中宣传报道义务植树工作。同时,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制作义务植树宣传短片、海报、微信公益广告(H5),推送义务植树公众号,发送义务植树公益短信、局长访谈、《学习强国》义务植树答题,以及义务植树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深入推进义务植树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植树活动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我局加大重大典型的宣传力度,推出了一系列规格高、影响大、效果好的报道。2017年,我局联合中央宣传部将塞罕坝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典型范例,组织中央媒体密集推出重磅报道。2018年,我局将三北工程作为林草改革发展40周年的成功实践,大力宣传三北工程40年的非凡奋斗历程和辉煌建设成就。2019年,我局联合中央宣传部授予八步沙“六老汉”三代人治沙造林先进群体“时代楷模”称号,着力宣传以“六老汉”为代表的八步沙林场三代职工矢志不渝、拼搏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治沙精神。这些重大典型,既是林草生态建设的宣传典型,也是普通民众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精彩缩影。通过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不断扩大。
二、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森林法》问题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森林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森林法》明确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对《森林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或执法调研,对于发挥全国人大职能作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责任、提高全民义务植树的认识具有重要意义。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森林法》系列宣传解读工作,正在组织推进《森林法》相关配套制度办法的制修订工作。下一步,全国人大农委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议题时,将充分考虑您的这一建议,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力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相关工作。
我国高度重视通过义务植树来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碳汇。2015年,我国在对外公布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要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增加森林碳汇。同时,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部正在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并研究通过碳市场机制支持林业碳汇发展。2012年,国家发布实施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指南,建立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参与市场交易并获得收益。目前已有12个林业碳汇项目获得备案,约82万吨碳减排量获得签发,其中约10万吨减排量参与市场交易,获得经济收益约147万元人民币。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林草碳汇项目开发,配合生态环境部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积极支持林业碳汇类项目开发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通过市场机制获取经济收益。
三、关于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义务植树新形式新办法问题
随着城市化快速发展,城市周边可植树的地块越来越少。与此同时,群众的绿色意识、生态意识越来越强,很多市民都有植树愿望。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想植树”的愿望和需求,2017年全国绿化委员会出台了《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将传统实体植树形式,创新拓展到造林绿化、森林抚育、自然保护、认建认养、捐资捐物等8类,丰富了尽责形式。同时建立了全民义务植树网,在15个省份开展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工作。各地在全民义务植树网上线了各类尽责项目,网友可通过电脑、手机上网,选择感兴趣的项目参与。疫情期间,各地推出的“码上植树”“云端尽责”深受广大公众的喜爱。2018年,我们与蚂蚁金服集团、中国绿化基金会签署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战略合作协议,鼓励蚂蚁金服集团旗下支付宝5亿多用户通过“蚂蚁森林”平台,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积累能量达到一定标准,兑换尽责证书,履行植树义务,最终由“蚂蚁森林”出资进行实际种树。目前,已在甘肃和内蒙古两省区义务植树44.81万亩,发放尽责证书近1600万张,取得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这一创新做法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全民义务植树网技术支撑能力,在全国全面推开“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