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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生态治理力度,建设邯郸市西部生态屏障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4324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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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将邯郸市西部生态屏障项目纳入国家发展战略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林业和草原高质量发展,我局正在研究编制全国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谋划“十四五”时期林业和草原工程项目。我局将在“十四五”规划中对邯郸市西部生态屏障项目予以统筹考虑。
  二、关于加大该项目专项资金支持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河北省等地林业草原生态修复。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河北省可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邯郸市生态建设。我局鼓励各地创新造林方式,积极支持造林企业、造林专业合作社和造林大户投入到造林工作中,使“想造林、会造林”的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积极参与造林,从整体上提高造林质量,更好创新造林方式。
  2019年,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京津冀周边及汾渭平原34个重点城市周边2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其中,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2019—2020年度奖补资金4.32亿元,支持邯郸市等地区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0年,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支持各地加快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以提高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度;我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建议河北省邯郸市按照入库指南等有关要求,结合地方财力情况,积极筹划邯郸市西部生态屏障项目、林业草原项目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做好项目入库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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