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建议复文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7827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4年10月9日由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主管部门发布,同年12月1日施行。《条例》实施以来,对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自然保护区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印发后,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功能分区等都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适应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新要求,《条例》亟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修改工作,将其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重点推进,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开展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多次赴各地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题调研,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研讨咨询,广泛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的意见。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在修改《条例》过程中充分研究,予以考虑。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