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
根据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纪要要求,为加强今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有省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对申报时原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较小需要扩大或与其它自然保护区合并的,省政府同意申报的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必须是已批准的两年以上省级自然保护区,每省每年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般不超过2个。
三、提交的总体规划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单位编制。
四、申报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和林权必须清楚,范围不能与其他单位相重叠和管理交叉,申报时应附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属证件或林权证的复印件。
五、每年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底,超过申报期限的,应在下年度申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按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纪要和本通知要求,抓紧做好2001年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
附件: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纪要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纪要
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议于11月28日—11月30日在北京国谊宾馆召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27位委员及个别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同志列席了11月30日上午的会议。此次会议评审了经初审通过的18处申请晋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内部分区调整及更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就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题讨论;祝光耀主任委员作了会议总结。经过与会人员的共同努力,本次会议圆满的完成了各项议程,现将会议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本次会议评审通过了16个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的申请。2000年,全国共有22个自然保护区申请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其中18个自然保护区符合申报条件并提交评审委员会议评审。评审工作中,委员们在听取主审委员实地考察工作汇报和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对每个申报晋升国家级的自然保护区进行了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同意内蒙古大黑山、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鄂尔多斯遗鸥、辽宁成山头、浙江古田山、福建南靖、江西桃红岭梅花鹿、河南董寨鸟类、湖北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湖南小溪、重庆缙云山、四川亚丁、贵州雷公山、云南大围山、金平分水岭、新疆甘家湖等16个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东荣成大天鹅、四川王朗自然保护区因为同意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未能通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委会要求,评审办公室将评委们对自然保护区的有关建议和意见整理后反馈给申报单位并协调处理好个别自然保护区存在的管理问题,尽早将内蒙古大黑山等16个自然保护区上报国务院审批。
二、与会评委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内部分区调整及更名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普遍认为该规定的制定非常必要,将有助于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防止或减轻经济开发活动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和破坏。同时,评委们对该规定的文本内容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修改建议,并建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现有的文本基础上,充分吸收评委们的建议,进一步修改后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程序申报批,争取早日使该规定出台。
三、与会评委认为,在青海三江源地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于保护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源头地区生态环境,落实西部开发生态保护先行的方针和策略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该抓紧抓好。但三江源地区属于藏族等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政治上十分敏感,涉及到民族问题和社会稳定,如处理不好,很可能被达赖集团利用而起到相反效果。就目前建立的青海三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而言,评委们认为上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为:1、规划质量差;2、保护对象不明确,覆盖了两个已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面积过大,不利于管理;4、投资过大,目前财力难以支撑,同时由于生态问题未吃透,投入加大反而会加剧生态恶化;5、在建立过程中未协调好部门间的关系,矛盾较多;6、建立省级保护区时间短,缺乏管理经验。
针对上述问题,评委提出如下建议:
1、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保护区建设不在乎大小,要根据当地的气候、自然资源、民族和宗教习惯以及当地生产生活方式等诸多要素,制定符合切实可行的规划,使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能够真正起到保护三江源地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作用,同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几十万藏族居民在该地区世代休养生息的特殊因素,减少保护区建设和当地经济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的矛盾。
2、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协调,充分发挥畜牧、林业、水产、水土保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多部门的作用,共同搞好三江源地区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3、加强三江源地区的科学研究。要认真研究和分析草场退化、鼠害、湿地退化等的起因及全球性气候变化对该地区的影响,为今后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服务。
4、建议请国家林业局牵头帮助青海省调整保护区范围,做好规划,加强管理。
四、评审委员会认为,近年来,各地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热情高涨,步伐高涨,呈现了非常积极的态势。但从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反映在部分申报材料质量差,个别保护区申报材料反复几次后才提交审委会评议以及保护区定名不够规范、功能区划不合理、部门之间缺少协调等。针对上述问题,评委会要求:
1、严格申报程序。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把初审关,从2001年起,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自然保护区一律不得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申报单位也要把好申报关。按规定要求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在申报时间方面,在5月31日以前申报的,原则上当年不予评审。省级保护区不够两年不予评审。要严格执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及评审标准和程序的规定。
2、坚持评审标准,确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2001年尽可能将一些保护价值、科研价值极高,管理工作已具有一定基础的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数量型向质量型方向发展。
五、评审委员会认为,我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形成较大规模,今后重点要加强已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监督检查,进行验收评估,对新披肩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晋级促建设、促研究、上水平、上档次;对管理力度不够但却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大力度促进管理;对一些名不副实、达不到标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验收评估、采取降级措施:对当前存在的开发和保护的矛盾问题,应高度重视,通过调查研究,协调解决。
六、与会评委建议,有关部门要抓住当前地、县级机构改革的时机,争取解决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名称、性质、机构级别等实际问题,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