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由山东省聊城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现有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保护、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原则,涵盖古树名木管理、普查、保护、养护、宣传、禁止行为等6方面24条内容。
《条例》规定,古树名木按照树龄实行分级保护。名木和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条例》明确提出古树后备资源的概念,将全市树龄在80年以上不满100年的、具备成为古树潜力的442株树木定为古树后备资源,对自愿纳入保护范围的古树后备资源,建立保护名录,由古树名木主管部门与权属人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制定保护措施。明确“专业+日常”相结合的养护模式,既解决当前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又能增强基层管理责任单位和养护责任人的保护水平。同时,细化列明禁止损害行为,鼓励挖掘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价值和历史人文价值,推进古树名木综合保护利用。
目前,聊城市共有古树名木626棵,已全部建档立案保护,并将数据信息导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立了古树名木“一张图”,实现了古树名木的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在省内率先探索建设了10处特色鲜明、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的开放式乡村口袋公园,打造了古树名木保护新样板。 (王小雷 杨丽 周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