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怀化市以承担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湖南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路径,聚焦破解生态产品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难四大难题,走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
截至2024年底,全市林地面积3088万亩,森林覆盖率67.06%,森林蓄积量1.27亿立方米,均居湖南省首位。全市林业总产值达545亿元,同比增长6.58%。
建立健全核算机制
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首先要算清生态资源的价值。怀化市健全完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建立县域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和信息综合管理云平台,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产品基础信息全面起底。
同时,编制《怀化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动态完善生态产品信息数据库,梳理十大类25项有市场开发价值的生态产品,并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地面调查”监测技术,准确快速监测碳储量。
针对河流、水库、林地等重点自然资源,怀化市清晰界定产权主体、划清权属边界。通过创新实施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盘活林地经营权,探索开展地上、地表、地下经营权分类确权,并对全市21个国有林场经营权统一确权登记。
为推动生态产品从“无价”到“有价”转化,怀化市制定实施《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规范》,依托全国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平台,开展GEP核算。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对生态资源的经济贡献进行价值量化。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全市GEP总量达5479.13亿元。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针对生态产品难抵押的困境,怀化市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全面深化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一方面,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融资项目库,推动生态产业领域91个项目入库,为21个项目提供融资20.3亿元。制定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办法,推出“林权贷”“惠林贷”“碳汇贷”等56个绿色信贷产品。2024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达425亿元,同比增长35%。
另一方面,拓宽抵质押融资物范围。出台《怀化市金融支持生态产品实现指导意见》,推行“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模式,将特定山林、水域等生态资产及相关生态产品纳入抵质押物范围,开展林权、碳预期收益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今年1—5月,全市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同比增长17.2%。
此外,怀化市还创新“财政风险补偿+担保增信+保险保障+社会资本收储”的风险缓释机制,设立风险补偿基金8000万元,对林权抵押贷款、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进行风险补偿。成立生态产品融资担保服务公司,目前通过各类财政基金撬动信贷投放2.2亿元,发放生态担保贷款超8000万元。同时,建立绿色保险保费补助机制,创新投放油茶林天气指数等特色农产品保险54个,累计保费收入9121万元,总保额11.31亿元,赔付支出达到6407万元。
畅通市场交易渠道
如何让生态产品卖得好?怀化市构建生态产品市场交易体系,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在市场交易中显化,真正实现绿水青山价值。
依托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怀化市建立数字化产权交易平台,整合信息资源、交易流转、融资增信等功能,开辟林农林企融资需求发布专区,支持市场主体线上发布融资需求、申请林权贷款,实现银企实时精准对接,促成集体林权交易450余笔,4.1万户林业经营主体获得融资共17.5亿元。
怀化市持续深化品牌建设。打造“怀乡怀品”区域公用品牌,获“中国茯苓之乡”“中国生态黄精之乡”称号,“辰溪茶油”获中国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多个茶油产品入选“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
依托怀化国际陆港,怀化市拓宽林业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特别是森林食品、林药、竹制品、茶油等国际贸易持续向好,茯苓交易量占全国70%以上。2024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137.6亿元,同比增长32.9%。
发挥森林资源优势,怀化市探索林业碳汇产品开发和交易机制。联合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碳汇潜力评估,在省林业局指导下开展“湘林碳票”交易与应用创新。通过零碳机关、生态案件、绿色金融、造林绿化等,打通林业碳票消纳渠道,实现碳票多场景应用,获批“湘林碳票”全省唯一市级应用先行区。
同时,探索开展市内跨县碳汇交易13笔4343.7吨。支持靖州县与福建厦门市完成全省首笔跨省3700吨碳汇交易。通道县创新推出“林业碳汇权证+林业碳券”,累计林业碳汇减排量8.2万吨,位列全省第一。
拓展价值转化路径
围绕破解生态产品“难变现”问题,怀化市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依托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区域之一的优势,怀化市加强全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2024年争取中央生态补偿补助资金3.16亿元,对全市849.3万亩公益林、1131.38万亩天然商品林实施严格的限伐禁伐政策。
同时,构建部门联动、市县协作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长效机制,加大对非法采矿、森林火灾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的线索筛查和案件办理,探索“生态司法+林业碳券”“公益诉讼+林业碳券”等赔偿模式,对生态环境损害无法修复的实施货币赔偿。
怀化市林业局联合市检察院办理通道县一起滥伐林木案。违法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后,以自愿购买10.66吨“湘林碳票”形式赔偿林业碳汇损失量,“生态损害赔偿+碳汇认购”机制初具雏形,开创全省先河。
立足实现绿富同兴,怀化市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聚焦中医药、竹产业、绿色食品及生态文旅等特色领域,谋划储备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点项目。构建“生态+林下经济+康养休闲+科普研学”三产融合发展模式,加快中医药、竹产业、现代种业、食品产业链发展。(黄锡良 胡东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