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保险公司,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森林草原保险工作能力,探索发展特色创新保险产品,推动林草保险高质量发展,提高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政策性森林保险、融资模式与金融创新水平,我院决定于2024年12月举办第三期林草特色保险业务与金融创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从事森林草原保险、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的管理和技术人员;
(二)各地(市、州)、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单位森林草原保险、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
(三)基层林业工作站、草原工作站工作人员;
(四)承保林草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有关院校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专题二:我国森林保险的政策与实践
专题三:森林保险监管政策解读
专题四:森林保险产品承保与理赔实务
专题五:草原、碳汇、油茶、有害生物、指数类特色林草保险产品与创新实践
专题六:绿色金融创新助力林业发展
(二)实践操作
考察灾害现场受损面积、定损方法等现场勘察
(三)座谈交流
典型省林草灾害保险案例与实践经验交流研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前
学习时间:2024年12月5-9日,12月5日(周四)报到,6-8日上课,9日(周一)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新中林酒店(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8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0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证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截止日期当天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67503553@qq.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第三期林草特色保险业务与金融创新培训班。”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三)拟邀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监管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司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领导、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任赛 18612234954
闫冬晴 010-60282314 15801002790
电子邮箱:467503553@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