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做好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森林碳库功能,促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我院定于2024年11月在广西南宁举办第五期林草系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生态资源指标及产权交易、生态修复及价值提升、生态产业化经营、自然资源(森林)价值核算及生态补偿等方面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二)各地(市、州)、县(市、区 )林草产业、生态旅游、自然保护地主管处(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国有林场(林区)主管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四)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生态文明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专题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专题三:国内外生态补偿理论与实践
专题四:“双碳”目标下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机遇与挑战
专题五:基于目标导向、多视角的森林资源资产核算与实践案例解析
专题六:绿色金融创新助力林业发展
专题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模式与典型案例
专题八:森林康养项目的供需逻辑与规划设计、运营管理及典型案例
(二)现场教学
(三)交流研讨与学员论坛
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与实践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1月21-27日,11月21日(周四)报到,11月22-26日上课,11月27日(周二)返程。
培训地点:广西南宁市金紫荆国际大酒店(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6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证书费、现场教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11月14日下午4:3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542990303@qq.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第五期林草系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专题研讨班”。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三)拟邀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有关司局、林草调查规划院、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领导、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13811725373
刘瑾辉 010-60282213 15611220287
电子邮箱:542990303@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