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加强生态脆弱区、秀美村庄等地段的造林绿化工作,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我院决定于2024年8月12-17日举办第七期营造林管理与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省(区、市)及市县林草部门负责造林绿化、退化林分修复、草原及荒漠化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主管领导及技术骨干;三北工程建设重点市县林草局负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人员。
(二)各省(区、市)及市县林草部门负责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草、国家储备林建设和“双重”工程重点区域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与技术骨干。
(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院、发展院、华东院、中南院、西南院、西北院等有关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林业调查规划单位相关负责人与技术骨干。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解读
专题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专题三:《造林技术规程》第四版解读
专题四:《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等解读
专题五:水土流失地区科学造林与灌木林发展
专题六:森林质量提升理论与技术实践
专题七:沙化土地治理修复理念、技术和模式
专题八:防沙治沙节水技术“两山”理念在阿克苏的生动实践及启示
专题九:“两山”理念在阿克苏的生动实践及启示
专题十:“双碳”目标与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
(二)实践教学
造林项目管理模式及实践、荒漠治理示范基地。
(三)研讨交流
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践。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8月1日
培训时间:2024年8月12-17日,8月12日(周一)报到,13-16日上课,17日(周六)返程。
培训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党校
具体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五星街1号
乘车路线:阿克苏机场至培训地点约8公里,车程15分钟。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4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8月1日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67503553@qq.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第七期营造林管理与技术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三)拟邀请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北京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领导或知名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林草碳汇项目管理与开发能力培训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13811725373
闫冬晴 010-60282314 15801002790
电子邮箱:467503553@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