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适应国有林场绿色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落实《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我院定于2024年5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举办第46期全国国有林场场长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各国有林场场长、副场长及相关业务骨干。
二、培训内容
(一)专业知识类课程
1.《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2.《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解读
3.《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4.加强国有林场建设管理,推进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
5.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利用法律法规及其适用
6.《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解读
(二)经验分享
河北省国有林场建设发展经验介绍。
(三)交流研讨
国有林场试点建设实施典型问题交流。
三、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24年5月15日
学习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5日(20日报到,21日至24日培训,25日返程)。
四、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北戴河海情大厦
具体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联峰路161号
交通路线:详见附件1。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报销,报到当天刷卡缴纳,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开具住宿费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5月1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报名邮箱lgythn902@126.com ,报名前请与培训班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名额有限,报满为止。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XX(单位)第46期全国国有林场场长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
(二)参训人员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注意培训期间及往返途中的个人安全。
(三)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四)培训结束后统一发放纸质版结业证书,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田浩楠
联系方式:010-60282111 18503145683
附件:1.交通路线
2.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