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举办2023年
第三期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专题培训班(技术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
为提高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水平,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持续提升自然保护地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经研究,我院决定于2023年12月11—1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第三期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专题培训班(技术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解读;
(二)《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三)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实务;
(四)自然保护地科研监测;
(五)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
(六)自然保护地科普宣教;
二、培训师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国家公园中心相关领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调查规划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相关专家。
三、培训对象
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国家公园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相关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四、培训方法
理论讲授、案例解析、现场交流、专家答疑。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 间:12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2日至14日学习,15日返程)
地 点:哈尔滨奥利加尔酒店(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3号,电话:0451—84363333。)
交通路线:
1.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乘机场大巴至哈站北广场站后步行700米,机场直接打车约120元。
2.哈尔滨站
乘地铁2号线至尚志大街2号口出站后步行400米。直接步行距离约800米。
3.哈尔滨西站
乘地铁3号线至珠江路后转乘地铁2号线至尚志大街2号口出站后步行400米。打车约30元。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1800元/人,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报销,所有费用请报到当日缴纳,培训费发票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开具。食宿费由酒店收取,并开具相关发票。
(二)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并于12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报名邮箱,培训班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三)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
(四)派出单位须严格把关培训学员的健康状况。培训期间请佩戴口罩,若有身体不适(如发烧、咳嗽等),请暂停培训,及时就医,并及时告知培训班工作人员。
(五)联系人及方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四部
闫 昆 13366118335 010-60282115
田 佳 18810185083 010-60282102
报名邮箱:1275886890@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
报名回执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工作单位 (必填) | 职务/职称 | 手机号 (必填) | 发票抬头 (必填) |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 接收电子发票邮箱(必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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