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3-09-08来源: 林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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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规范运作的专业能力,充分利用好金融杠杆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学习借鉴典型省(单位)的项目经验,我院决定于2023年10月举办第九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储备林建设政策与发展方向;

(二)国家储备林建设制度体系和政策运用;

(三)国家储备林项目实施瓶颈与案例;

(四)国家储备林森林经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

(五)国家储备林建设中的林业碳汇开发;

(六)国家储备林建设与林下经济、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产业开发;

(七)金融创新促进林草高质量发展;

(八)典型省或单位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与实践;

(九)生态产品价值转换机制;

(十)现场教学。

(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微调)

二、培训人员

(一) 国家储备林(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实施省区、示范项目管理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负责人)、具体管理人员;

(二) 国家储备林森林质量监测试点林场及部分市(县)项目管理人员、金融贷款项目管理人员;

(三) 各省县级市(区、县)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交通路线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15-20日,15日(周日)报到,16-19日上课,20日(周五)返程。

(二)培训地点

百泉大酒店(贵州省独山县中央城13幢,电话:08546688888)。

(三)交通路线:

**统一接送:

10月15日16:00贵阳龙洞堡机场集中乘车前往酒店(具体乘车地点另行通知),请集中乘车的学员合理安排时间,并将航班抵达时间填入报名回执中。

**自行前往:

1.贵阳北火车站、贵阳火车站:可乘坐高铁到酒店

贵阳北、贵阳—独山东,每天14趟,(时间约45分钟-1小时20分)票价46-81元/人,独山东站至酒店出租车15分钟左右。

2.贵阳龙洞堡机场:乘坐网约车到酒店

1)打出租车或网约车,直接从龙洞堡机场至酒店。(约1小时40分)拼车票价:100-150元/人。

2)贵阳龙洞堡汽车站—独山汽车站;车次:一天内有7趟车出发前往独山;(时间约2小时)贵阳东(龙洞堡)到独山每日固定班次时间:09:30、11:00、12:00、13:40、15:00、16:30、17:50,票价:75元/人。

3.兰海高速(独山)出口来店:自驾到酒店

从贵阳自驾来独山路程约165公里,高速过路费96元(2小时),出收费站后沿独山大道第一个交叉口右转,再直行到毋敛大道与和平路交叉口右转前行至秀峰西路即到,全程大约9分钟。

四、培训师资及证书

自然资源部相关司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主管司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开发性金融机构、世行专家、国家储备林优秀项目负责人,国家储备林规划设计及PPP运营专家,典型省分管有关工作的负责人等。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2400元/人;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请各省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汇总本省报名信息后统一报名,由于培训班的资源有限,各省报名前请先行与培训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名额报满为止,于10月6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467503553@qq.com。邮件主题名称需设置为“第九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

六、联系人及电话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010-60282314

闫冬晴 15801002790    微信号:Y15801002790

邮  箱:467503553@qq.com

附 件: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第九期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姓名

性别

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航班抵达时间

发 票 信 息

发票抬头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地址、电话(选填)

开户行及账号(选填)

邮箱(接收电子发票)









































需要与专家交流的问题


 

注:请将此表填好后于10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467503553@qq.com,发票信息请与财务确认无误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