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期新媒体建设与舆情应对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http://www.forestry.gov.cn/ 2023-02-2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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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关单位:

新闻客户端、社交媒体、政务新媒体和各类工作群已经成为互联网时代党员干部群众工作、生活的重要交流平台和第一信息源。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林草系统新媒体建设,防范网络意识形态风险,提高新媒体运营和舆情危机处理能力,提升技术管网治网水平。经研究,定于2023年3月举办第七期新媒体建设与舆情应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融媒体时代新闻宣传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专题二: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新时期宣传工作

专题三:媒体融合创新与行业新闻信息采编

专题四:融媒体时代背景下林草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

专题五:网络舆情研判与突发事件处置

专题六:《网络安全法》解读

专题七:政务短视频的内容策略

专题八:宣传活动组织与策划

专题九:新闻素材挖掘、图片视频拍摄技巧与实践

(课程根据学员报名反馈进行微调)

(二)专家答疑与经验交流

主题:围绕林草新媒体运营管理中的关键问题和风险,针对学员的反馈进行解疑与交流。

(三)现场教学

新时代媒体融合创新的实践与发展

二、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直属单位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新媒体(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与技术骨干;各森防站(局)、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林业站等管理机构信息员;新入职人员。

(二)各市、县、示范基地、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单位负责宣传、新媒体建设管理、网站信息发布和新媒体运营人员。

(三)负责本单位行政办公、党建纪检、人事档案、财务资产工作等重要工作群管理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3月14日

培训时间:2023年3月18日-3月22日,3月18日(周六)报到19-21日上课,22日(周三)返程。

培训地点:杭州爱丁堡假日酒店(具体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6号,酒店电话:0571-86080000,地铁5号线直达,南星桥站下车B口出站即到)。

四、授课师资

本次培训拟邀中宣部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公安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信息中心、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人民日报中国能源传播集团融媒体发展中心、中国传媒大学、浙江省林业信息中心等单位的领导、知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讲座。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8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证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报销。培训费报到现场当日刷卡交纳,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开具培训费发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于3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和转账凭证发送至报名邮箱2900076275@qq.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新媒体建设培训报名”。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

七、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010-60282314

柯家辉 010-60282314  18612837948 

电子邮箱:2900076275@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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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话:

注:请将回执表(Excel格式)于3月14日前发送至2900076275@qq.com邮箱,邮件主题:新媒体建设培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