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在前期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专题学习月活动。党委书记张利明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党历史上第一部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学习领悟《意见》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领导班子监督难题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意见》《监督条例》《主体责任规定》等查找差距不足,履行好责任,确保《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主动接受监督,按照《意见》要求依规依纪履职尽责,着力增强敢于加强监督、善于有效监督、乐于接受监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委将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选定部分“一把手”进行重点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开展奖惩的重要依据。
会后,党委印发了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专题学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专题学习月结束时,将组织开展知识测试活动。
作者:严茂林
审核:赵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