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涉林草院校,有关单位:
为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提升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水平,推动保护管理法治化、科学化、信息化。我院决定于2026年6月举办全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与普查技术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森工集团负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
(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院、发展院、华东院、中南院、西南院、西北院等有关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林草调查规划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与技术骨干;
(三)各级园林绿化、市政、文物古迹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四)古树名木保护专家学者等。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解读
专题二:我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现状
专题三: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总体考虑
专题四:古树名木保护实践、普查工作重点问题解决思路
专题五:古树名木执法典型案例
专题六:古树名木抢救保护复壮技术及案例分析
专题七:中央资金古树名木保护项目管理
专题八:古树名木典型病虫害防治
(二)经验交流
当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情况交流
(三)现场教学
古树名木保护措施与成效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6月26日—7月1日,6月26日(周五)报到,6月27—30日培训,7月1日(周三)返程。
培训地点:中成假日大酒店(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伊敏大街15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等费用。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缴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并于6月17日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报名邮箱px3b2022@163.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全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与普查技术专题培训班”。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三)拟邀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司局单位、北京市园科院、典型市林草局等单位领导、技术支持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13811725373
吴 思 010-60282213 15625085627
电子邮箱:px3b2022@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pdf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