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计划单列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中林集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对国家“双碳”战略的学习和理解,提升林草碳汇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结合典型地区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实践经验,我院决定于2024年10月举办第六期林草碳汇项目管理与开发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碳汇或生态修复工作人员;
(二)各级林草调查规划设计部门、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林草企事业及科研单位碳汇工作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林草碳汇试点市(县)主管领导、林业局局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负责同志;
(四)林草碳汇投资管理机构、森林资源调查单位及相关第三方技术机构的相关人员;
(五)林草碳汇项目业主;
(六)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有关工作负责人;
(七)从事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双碳”目标下林业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机遇与挑战
专题二:应对气候变化基本情况和林草碳汇项目开发的前景与趋势
专题三:全国碳汇市场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
专题四:全球碳中和进程与我国“双碳”战略实施
专题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专题六:林草综合监测与碳计量实践
专题七:造林碳汇项目(含竹林)、红树林营造项目方法学
专题八:绿色金融创新助力林业发展
专题九: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现场教学
考察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浙江义乌林业碳汇自愿市场化交易平台、浙江造林碳汇和红树林修复项目实践、产业管理模式、项目运营等。
(三)座谈交流与学员论坛
邀请典型单位进行林草碳汇项目开发案例与实践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4日,10月30日(周三)报到,10月31日-11月3日上课,11月4日(周一)返程。
培训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乌商城宾馆(地址:义乌市江滨中路180号,总台电话: 0579-85458888)。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4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证书费等。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交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于10月17日下午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发送至报名邮箱px3b2021@163.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名称+第六期林草碳汇项目管理与开发专题培训班”。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三)拟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气候战略中心、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北京绿色交易所等林草碳汇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进行专题讲座。培训结束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颁发培训证书。
六、联系人及电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 博 13811725373
苏仕媛 010-60282314 18511746159
电子邮箱:px3b2021@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