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单位,内蒙古、吉林长白山、龙江、伊春森工集团,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到保护与发展、治沙与治穷相结合,科学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开创防沙治沙与沙产业发展新局面。我院决定举办两期防沙治沙与沙产业发展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草主管部门负责荒漠化防治(治沙造林或生态修复处)工作人员,有关省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的专班工作人员;
(二)有关地、市(盟)、县(区、旗)林草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三)有关单位从事防沙治沙工作、相关科研技术推广单位的技术骨干;
(四)致力于防沙治沙、沙产业发展的企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专题一 中国荒漠化防治政策
专题二 努力创造新时代中国防沙治沙新奇迹
专题三 沙产业特征及新思路
专题四 防沙治沙技术与模式(含光伏治沙、菌草治沙等)
专题五 科技治沙典型案例
专题六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二)现场教学
防沙治沙、生态产业(含沙生经济植物种植)等
(三)交流研讨与学员论坛
防沙治沙技术与沙产业发展经验交流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培训时间:2024年10月11-16日,10月11日(周五)报到,12—15日培训,16日(周三)返程。
培训地点: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新城区五星街1号)。
第二期:
培训时间:2024年10月23-28日,10月23日(周三)报到,24—27日培训,28日(周一)返程。
培训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皇室国际酒店(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陶亥西街18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400元/人,含师资、会场、培训材料、现场教学等费用。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派出单位按照出差有关规定缴纳(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培训费于报到当日缴纳(可扫码或刷卡支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统一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并分别于9月25日和10月15日下午16:30前将报名回执表和交流材料(见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gbxy89@163.com,邮件主题名称请设置为“**(单位)+第一、二期防沙治沙与沙产业发展研修班报名”。
(二)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详见学院微信公众号,请扫码阅读。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培训三部
石 焱 010-60282309 奚博13811725373
郭凤茹 010-60282213 18037337995
电子邮箱:gbxy89@163.com
附 件: 1.报名回执表
2.培训班交流材料提纲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