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内蒙古统筹做好降低治沙成本、提高治沙效率相关工作,聚力打好防沙治沙攻坚战。
一、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按照自治区“三北”工程六期规划目标任务,统筹各地区做好项目储备,有序安排建设进度,杜绝盲目冒进、举债治沙。根据年度建设任务,科学合理测算稻草、苗木等原材料用量,提前做好储备,不搞大范围、远距离跨区域调运。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收储治沙物资。
二、注重就地取材,拓宽渠道。坚持因地制宜,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有序合理利用辖区内芦苇等沙障材料;鼓励使用农作物秸秆、中幼林抚育和灌木林平茬枝条等沙障材料;积极开展价格低廉、适用性强的非生物沙障材料试验示范,有效拓宽沙障材料渠道。支持保障性苗圃、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行订单式生产,有效缓解林草种苗结构性、区域性短缺问题。
三、着力规范市场,稳定价格。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市场环境,稳定林草种苗、沙障材料等各类要素价格。
四、强化创新带动,推广机械。鼓励科研机构、企业创新集成防沙治沙技术、设备、材料、模式,加快研发利用葵花秆、小麦秸等制作沙障的机械。用好“蒙科聚”、林草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强化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扩大机械治沙作业覆盖面。
五、深化信息共享,高效调配。用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治沙物资、劳务用工、种苗需求等供需信息,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推动供需双方就近结对,统筹做好种苗等物资调配,实现物资供需有机衔接、高效利用。
六、压紧压实责任,明晰权责。各级政府“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解决具体问题,千方百计降成本、提效率。建立生态成果长效管护机制,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严禁将防沙治沙项目“一包了之”。各有关部门承担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责任;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推进落实主体责任。
七、加强考核评价,注重结果。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如期完成建设任务,降低治沙成本效果等突出的盟市、旗县(市、区),在安排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约谈,调减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