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工程”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部署的“六大工程”之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6•6”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创新引领之举。内蒙古通过“一体化工程”的实施,把防沙治沙和新能源开发有机融、一体推进,用新能源开发带动沙化土地治理,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产生了“1+1>2”的效果,为推动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一体化工程”实施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一体化工程”。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先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一体化工程”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并带头深入相关盟市、旗县(市、区)调研指导相关工作;自治区主席王莉霞担任“一体化工程”专项组组长,多次调度部署、研究制定“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协调解决“一体化工程”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两位省级总林长共同签署 2号总林长令,对推进“一体化工程”提出明确要求,10位省级领导分赴各地区现场督战。自治区党委、政府联合印发了《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方案》,规划到 2030年,治理沙化土地 1151万亩、配套新能源装机 1.19亿千瓦、新能源企业筹措防沙治沙资金 230亿元;2024年治理沙化土地230万亩、配套新能源装机 2727万千瓦、新能源企业筹措防沙治沙资金 46亿元。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区“一体化工程”现场推进会,督促加快建设。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完成沙化土地治理47.38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230万亩的20.6%。新能源装机 1407万千瓦,开工率 51.6%。累计投入机械 5200余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引导农牧民参与 5.2万人次、增收近 1500万元。
二、推进“一体化工程”的主要做法
内蒙古准确把握防沙治沙与新能源开发的关系,立足内蒙古实际,创新工作举措,统筹在促进生态治理、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农牧民收入上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紧抓快干,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创新联合机制。将“一体化工程”规划任务分解到全区8个盟市,指导相关盟市优选12 家新能源央企作为牵头企业,就近就地联合区内35家装备制造企业以及12家生态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初步形成了各展所长、相互配套、多方共赢的联合机制。经估算,2024年“一体化工程”的新能源项目计划总投资达810亿元,通过联合体的带动作用,预计能够实现风电光伏装备制造产业产值486亿元,以及林草种苗、沙障材料等产业产值41.8亿元。
二是优化办理程序。内蒙古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程序,提升工作效率,落实好土地流转以及水电路网配套工作,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全力推动新能源项目尽快落地,实现早开工、早建成、早受益,以保障“一体化工程”能够高效推进,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治理要求。印发《关于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合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意见》,从“一体化工程”的建设节奏、土地租赁、联合体机制、全周期建管、违约主体处置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制定出台了《光伏项目防沙治沙技术规程》、《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技术规程》,建立了保量稳价、建管护一体、违约处置、农牧民参与等机制,明确了不同立地类型沙化土地的治理模式、备选树种草种、初值密度等技术要求和良种使用率、林草综合植被盖度等质量要求;因地制宜确定了螺旋状、灌注桩等光伏项目基础型式阵列间距、距地高度等光伏项目建设要求;组织生态治理、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专家审查批复盟市“一体化工程”总体方案和2024年度实施方案,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各地区及相关企业开展 一体化工程”建设。
四是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做好物资储备、种苗繁育等工作,安排资金2200万元建设以繁育灌木为主的保障性苗圃40处、面积1.35万亩,建设生态草种繁育基地26.4万亩;提前储备苗木1.5亿株、草种1700吨、沙障材料1.95万吨,建立供需信息发布和订单采购等机制;印发《关于降低治沙成本提高治沙效率的通知》,引导各地区就地取材、就近供应,为“一体化工程”提供量足质优价稳的种苗物资保障;指导各地区适度超前做好土地储备,建立健全土地租赁议价机制,目前已落实土地250万亩。
三、下一步工作
当前,“一体化工程”正在快速有序推进。下一步,内蒙古将重点推动并妥善解决治沙成本高、绿电上网消纳、建后管护移交等前瞻性问题,确保“一体化工程”可持续推进、高质量地完成。
一是全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压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建设窗口期抓紧实干,加快新能源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在9月底前全部开工。
二是持续抓好种苗物资储备供应。指导督促各地区围绕年度治理任务进行科学测算,提前做好部署,加快扩大林草种苗繁育规模,鼓励通过就地取材来加强治沙材料的储备。持续深入推进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行业垄断、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多措并举调节供给关系、平抑物价,想尽各种办法降低治沙成本,全力做好种苗等各项物资保障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治沙、机械治沙的力度,不断降低人工成本,推动治沙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
三是保障好绿电上网消纳。统筹好“一体化工程”和电网项目配套建设,加快推动重点产业高比例绿电替代,深入实施源网荷储、风光制氢、火电灵活性改造等项目,开拓“新能源+产消一体化”发展模式,下大力气提升绿电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项目建成后能够及时上网、高比例消纳,防止出现弃风弃光问题。
四是认真做好建后管护移交工作。建设沙化土地治理成效监测站,创新新能源发电收益与建后管护成效相互挂钩机制。积极探索合同制、委托制、联合管护等切实可行的管护模式,借助联合体、属地国有林场、第三方专业管护机构等主体,着力解决建后如何移交、移交给谁、怎么管护、资金来源等问题,形成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移交机制,确保治理成果能够持续,管护模式可以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