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2024年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审核批复临河区、五原县、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2024年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巴彦淖尔市将聚焦市域及周边盟市的用苗需求,以提供品种对路、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良种壮苗为导向,建设自治区级保障性苗圃5处。保障性苗圃建设以旗县区国有林场为依托,发挥林场土地、人员、技术优势,培育梭梭、沙枣、柽柳、紫穗槐、柠条、新疆杨等耐旱、耐盐碱、适应性和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苗木4024.59万株。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疫、标签等制度,健全苗木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做到种子来源清楚、苗木去向清晰、质量可追溯。市林草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强化监督指导,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开展绩效目标考核,全力保障“三北”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