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水县坚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扎实推进“生态立县”战略,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有力推动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林草“含绿量”、“含金量”实现了双提升。
按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林长制”作为推动全县林草高质量发展的“一把手”工程,调度推进工作落实、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设置县乡村三级林长663名,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三级林长纵向贯通,林长办公室业务横向联结”的林长制组织架构。严格落实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林长巡查、信息公开“五项制度”,细化完善林草资源清单、任务清单、落实清单、问题清单、工作提醒函、问题督办函“四单两函”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林长包乡镇、乡级林长包村组、村级林长包山头、护林员按管护片区常态化巡护的“三级林长四级网格化管理”措施,“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为林草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目前,全县林草湿地面积达到150.95万亩(其中,林地141.67万亩,草地7.87万亩,湿地1.41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50.75%。森林覆盖率从“十三五”末的40%增长到现在的41.6%,森林蓄积量达到282.4万立方米,绿色发展底色更厚更足,“生态清水”建设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第六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全国丁香名县”、“省级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被列为“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天水市林草局供稿)